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新的方向。
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2019年12月30日,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试行 )》( 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成为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意义十分重大。贯彻落实好《条例》,切实推进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需要把握以下几个重点问题:
机制是指事物各要素之间的结构关系和运行方式。优化国有企业基层党建运行机制,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理顺企业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的结构关系,理直气壮地把党建写入公司章程,真正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确保企业党组织有地位、有底气、有威信,党建运行有良好的外部生态。另一方面,理顺企业党组织自身工作运行方式,基层党组织设置、党员发展、党员队伍建设、党内民主监督、“三会一课”等基层党建“基本功课”要规范有序,形成健康高效的“内循环”运行系统。
《条例》明确: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要履行的一项职责是“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这就要求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要善于运用系统思维、统筹方法去布局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以党建带群团,统筹基层组织、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基层统战工作等,形成“大党建”格局,营造党建“大合唱”氛围,推进基层党组织强根铸魂,真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国有企业基层基础层面。
发展是第一要务。引领企业发展是检验一家国有企业基层党建成效的重要标尺。《条例》规定,国有企业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要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因此,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要落实“两大担当”。其一就是政治担当。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在企业治理上“站好位置”、敢于“发声”、善于领导。其二就是发展担当。党组织要主动谋划企业发展,党建工作要贴合业务,要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行业标兵,要为企业健康发展培养人才,切实把企业基层党建的组织力转化为生产力,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企业的政治建设和经营发展的主心骨作用。
作者系杭州种业集团党委副书记本文刊登于《杭州》杂志2020年第11期
作者:吴杰
编辑:毛婷

